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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推行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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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杨陵区纪委积极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探索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实制度,督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坚守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

厘清责任清单,全面夯实责任。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7项22条监督责任内容,从落实组织协调责任、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党内监督责任、落实作风建设责任、落实惩治腐败责任、落实教育防范责任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七个方面细化了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为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依据,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编印纪实手册,实行留痕管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内容,编印成《杨陵区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实手册》,发放至16名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手中。《纪实手册》主要包括“统筹协调”、“督促检查”、“风险防控”、“廉政教育”、“作风建设”、“问责处理”、“纪律审查”、“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个人廉洁自律”等9个方面的内容,要求一事一记、实时记录,并收集好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实证资料,让履责情况全程留痕,随时有迹可查。

健全考核体系,强化结果运用。结合纪实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考核办法,按照季度考核的方式,将落实监督责任纪实情况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考评依据。同时加强对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实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执行纪实制度、不能亲自撰写或弄虚作假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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