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实施信访案件处理结果公示制。实行“阳光信访”,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与举报人谈话、政务公开栏公布、新闻媒体披露等多种形式公开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选择四起典型案件由信访室直接查处,将处理结果反馈有关单位纪检部门,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予以公示,及时与反映人联系回访,征求其意见建议。目前,已公示处理结果的案件无一起重新上访,有效提高了信访件办结质量。
??? 二是推行信访听证制。对群众关注、案情重大且信访人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能出现越级访和集体访苗头、久拖不决的老案、难案,由有问题处理权、建议权的单位负责召开听证会,信访人陈述问题,承办单位公开处理过程、结果、证据及法律政策规定,答复信访人提出的问题,消除异议,达成共识。
??? 三是实行群众代表参与信访件调查制。对集体访、联名访和有关部门多次协调,群众仍不服的信访案件,在涉及单位或村组选出2-3名熟悉内情、公道正派、有一定威信的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处理。案件查结后由群众代表向上访者反馈案件查处结果。
??? 新信访工作机制的运行取得明显效果,2005年全市共收到来信来访90件(次),全部及时办结,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