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专题会议上,宝鸡市就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坚持依法办事。各县区、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和省市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规定,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实施中不得有任何变通,更不得随意自定办法和规章。二是严禁扩大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和参照管理范围。不得滥设职位,不得超编和扩大范围登记,不得超职数配备人员。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福利政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高工资福利待遇;不得自行制定工资制度和标准;不得放宽工资套改条件。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清理规范津补贴。坚决取消国家统一政策之外自行设立的各种津补贴,实行统一的津补贴标准;未经审批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或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标准;需保留的津补贴项目要严格按规定归并,严禁借归并之机提高津补贴水平。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务员法和实施方案的,严格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公务员法顺利实施。
文章来源:(宝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