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起,宝鸡市成立了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了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对清欠工作的责任。各级政府疏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查处拖欠投诉举报案件,并有效落实支付监管办法,严厉打击拖欠行为。3年来,全市累计清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23323万元,其中清偿政府拖欠工程款6163万元,清偿比例达到100%,清偿房地产及其他社会项目拖欠工程款17028万元,清偿比例达到95%,基本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清欠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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