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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社保基金存在的政策执行不严、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陕西省近日出台制度,明确要求社保基金要全部存入银行或买国债,不得设立过渡账户,对违反社保基金管理有关规定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社保基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该制度要求,全省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将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或截留;不得滞留、挪
用社会保险费收入,不得设立过渡账户;要严格管理社保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要全部存入银行或买国债,在国家作出新的规定之前,一律不得进行其他投资。
据悉,该省已要求各地要按照“先审计、后移交、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今年上半年前,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基金向劳动保障部门移交,并及时清理回收违规基金。
为了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该省将严查社保基金欺诈行为,对违反社保基金管理有关规定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此外,省政府还要求,劳
动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提供相应的数据和材料,每半年在公共媒体上
公布一次社保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和运作情况,提高社保基金管理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007年4月27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