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推动节日风清气正,现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县商务局纪检组长王江平,让下属单位支付本应个人承担的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人防办主任刘成仓,在担任县工商联主席期间,公款宴请,购买赠送礼品,私车公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县文物旅游局局长李朝辉,将私车维修保养费入账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县物价局副局长高娜(非党)违规举办儿子满月宴,收取本单位同事礼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西固镇东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党王刚,担任东固村村主任期间,在公务接待中赊欠高档烟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纪委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近期中央和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并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各级党委(组)要督促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盯紧盯住“四风”问题,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传导压力,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要紧盯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等关键环节,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白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