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事情村民管,监督好比‘电子眼’,人人心里有杆秤,干部办事要公正。”这是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生动写照。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实现了村务公开制度化、民主管理常态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化,有效化解了农村的各种矛盾。
2012年以来,宜君县各行政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别是在“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赢得了广大村民的一致好评。同时,宜君县纪委高度重视村监委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加大投资为全县178个行政村印制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南》和“四薄两册一表”,进一步规范了工作制度和流程。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和保护监委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基本报酬的激励机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县纪委要求各乡镇对所辖行政村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了年终考核,通过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打分测评,确定等次。同时,将考核成绩与村监委会干部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考核优秀的村,进行宣传和表彰奖励,对考核称职的监委会干部,按标准发放基本报酬;对考核不称职的扣除或取消当年基本报酬。
通过以上措施的施行,调动了广大监委会干部想干事、干大事的决心和信心,有力推动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