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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加强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铜川市纪委根据中省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铜川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信访举报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铜川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共铜川市纪委监察局要结果信访案件办理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一意见两办法”)。
????《督办工作实施意见》把市纪委转办的所有信访举报件全部纳入督办范围,体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对督办件的交办承办、督办的重点、方式方法、督办的程序、督办工作纪律、督办件的调查与处理、督办件的审核、考评与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责任制考核办法》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各项工作列入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考评,对考核对象、考评内容、考评办法、评分标准和考评结果的运用、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要结果信访案件办理质量评价办法》专门对市纪委批转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并报告结果的信访案件实行“一案一评价”,从办理时限、材料完备性、调查处理质量、署实名举报人满意度、落实审核意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量化分解,实行百分制评价,设立“要结果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先进奖”。
????“一意见两办法”内容全面,系统规范,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全面加强信访督办,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提高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效率和质量,提升全市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将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文章来源:铜川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