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年终突击花钱和借春节拜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发生,根据省纪委的要求,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双节”期间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以学习践行“廉洁从政准则”、“廉洁自律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月”活动。下发活动通知,明确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党委、政府、纪委,各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要结合传达学习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采取召开党委中心学习组会议、学习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重点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补充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对违反〈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行为的党纪处理办法》、《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理规定》、《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的实施和处理意见》、《八荣八耻》等。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座谈会上带头表态发言,作出廉政承诺。
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滥发钱物;不准下级给上级、企事业单位给行政机关拜年;不准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公车私用;限制各种庆典,倡导简朴、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报社、电视台要开辟“反腐倡廉大家谈”专栏,宣传党的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宣传古今中外廉勤典型,曝光奢侈浪费、贪污腐败案件,选登反腐倡廉、弘扬正气的文章,选登廉洁从政格言警句,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踊跃投稿,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双节期间,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通过移动、联通公司分别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单位或部门可结合元旦、春节文化活动举办反腐倡廉文艺晚会、反腐倡廉书画展,发布廉政公益广告等活动,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
五、市纪委、监察局给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印发《廉洁从政工作守则》、配发《廉洁自律学习笔记本》;给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配发《学习笔记本》和《工作笔记本》,促进和规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自我教育。
六、各县(区)党委、纪委和各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要充分认识“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精心组织,使这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一把手”要亲自抓,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根据群众反映,抽查一些单位的财务支出,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向市纪委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市纪委将结合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并检查。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