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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八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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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防止年终突击花钱和拜年送礼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共同营造欢乐、和谐、廉洁的节日气氛,日前,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就节日期间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提出“八个严禁”,即:严禁借“双节”之机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各单位购买、使用和向有关单位、人员赠送代币购物券(卡);严禁同级单位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用公款大吃大喝,简化各种茶话会、联谊会;严禁领导干部收受下属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严禁党员干部在本单位和到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用公款报销吃喝娱乐、购买物品及旅游等应由个人支付的一切费用;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严格执行婚丧事宜报告制度;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严禁各级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八个严禁”等有关规定,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坚决拒收钱财,真正做到不滥用权力、不以权谋私。

  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向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印发了以“八个严禁”为主要内容的《廉洁从政提醒卡》,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填写《廉洁从政承诺书》,以促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并在榆林电视台、《榆林日报》及榆林纪检监察网上公布举报电话(0912-3283921),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双节”期间贯彻执行“八个严禁”情况的监督检查。

文章来源:j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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