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日,榆林市纠风办在纠风工作中实行了“问题提醒卡”、“责令纠错卡”、“违纪确认卡”、“行风情况反馈书”(简称“三卡一书”)制度。
“三卡一书”制度适用的范围是:
1、问题提醒卡。主要是立足于防范,动态监督。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群众举报、社会反映部门或行业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问题;在一段时间内群众比较集体中反映的部门或行业一般性不正之风问题;部门或行业在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般性工作失误或需要提醒的问题。问题提醒卡一式两份,市纠风办和被提醒对象各执一份。
2、责令纠错卡。主要是对于已经构成轻微违规违纪,按有关规定可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不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但必须立即纠正的。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履行纠风工作责任制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行业不正之风影响不大的;在工作中存在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承诺不兑现、办事效率低等不正之风问题。责令纠错卡一式两份,市纠风办和被纠错对象各执一份,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纠错卡上签字。
3、违纪确认卡。主要是规范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行为;固定违纪违规当事人、违纪事实、时间、地点、情节等证据;作为追究当事人或单位领导党政纪责任的依据。适用范围:在检查纠风工作时,发现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一定影响,需要追究其党政纪责任的,检查人员应当当场填写违纪确认卡。经违纪人员和检查人员签字后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党政纪处分。违纪确认卡一式两份,市纠风办和被检查单位(或当事人)各执一份。
4、行风情况反馈书。主要是为了将各部门、行业在政风行风建设中一些好的做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正反两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业务主管上级(在榆省管部门或行业),市级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监督机关反馈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和了解所分管下属或本级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反馈书一式两份,市纠风办和被反馈单位各执一份。
为切实落实“三卡一书”制度,该市纠风办提出了明确的使用要求:
1、有关部门、单位和当事人在接到“问题提醒卡”或“责令纠错卡”后20日内,将自查自纠情况、处理结果、整改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市纠风办。
2、当事人在接到“违纪确认卡”后五日内写出书面检查送市纠风办(或指定县区纠风办)并完善有关手续,主动接受组织处理。
3、市纠风办接到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报告后应进行回访,确认处理结果。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纠正不及时,弄虚作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上报单位领导的责任。
4、有关县(区)纠风办、部门在接到“违纪确认卡”后应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及案件材料(原始材料、调查报告、处分决定或处理决定、结果报告、罚没票据复印件和清退违纪金额名单等)报纠风办。
5、“三卡一书”的使用实行备案制度,各县(区)纠风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通知要求办理事项的情况,市纠风办将建立台帐,分类管理,作为年终考核纠风工作的一项依据。
文章来源:(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