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掌握信访问题办理情况,提高信访问题办理质量,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子洲县纪委对信访办理实施“信访办理回复制”,凡是群众向纪委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信访室收到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经领导批阅,将有关材料和“信访回复单”交相关部门限期办理。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填写“信访办理回复单”,报纪委信访室审核。对办理不到位的退回重办,对因推诿办理或办理不到位而引发群众不满、造成超级、重复信访的,将追究责任。
文章来源:(子洲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