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安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全力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并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目标,夯实了责任。全市各级普遍成立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了组织机构、办公地点、专门人员、专项经费“四落实”。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普遍确定了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联系点,开展专题调研,加强督查指导。全市共建立联系点39个,辅导360余次,市、县区纪委主要负责人落实警示训诫谈话90余次。
二是深入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今年,全市进一步加大了学习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会议,认真学习省、市领导关于反腐倡廉和构建警示训诫工作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方案》。利用各种媒体、舆论阵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特别是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方案》作为全市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从而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深入人心。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今年,延安市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和办法。起草制定了《延安市党员干部警示提醒制度》、《延安市党员干部诫勉督导制度》、《延安市党员干部责令纠错制度》、《延安市警示训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延安市训诫对象线索信息报告制度》等5个配套制度《关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印发各县区、各部门和本机关执行。
四是建立示范典型,发挥带动作用。在对县区、市直部门开展警示训诫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总结安塞试点的基础上,市上又确定了具有代表性的“一区两县三局”即宝塔区、安塞县、洛川县和市水利局、卫生局、林业局作为示范点,制定了具体的示范标准和要求。并召开了示范点建设现场会,全力推行,抓点举面,整体推进。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建立健全督查、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定期检查、平时抽查和年终考核,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每月有小结,每季度有专题情况汇报,年终有总结报告。实行考核奖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量化打分,综合考评。即看是否纳入整体工作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安排。对工作到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的,坚决实施追究责任。今年8月份抽调10名县级干部和13名科级干部,对13个县(区)、市直部门10大党委开展警示训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市纪委主管领导利用近2个月的时间,深入全市13个县(区)、28个县直单位 和42个乡(镇),进行了现场督查和具体指导。目前,全市共对47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其中警示提醒265人,诫勉督导137人,责令纠错73人,涉及县处级29人,乡科级257人,一般干部110人,其他人员79人。
文章来源:(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