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郑县工资统一发放办公室主任何德超,自2002年起共贪污公款134万余元。并先后私自从县统发工资专户中挪用公款393万元分别借给他人用于开办公司、支付工程款、做质押贷款等。近日,何德超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被汉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