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成立2个巡察组,对2个县和2个市直部门开展了巡察试点工作,并确定在南郑县选择2-3个乡科级单位进行巡察试点。按照宣传动员、个别谈话、重点调研、分析汇总、汇报反馈、督办落实等6个阶段进行巡察,谈话范围为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所在县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等;采取问卷调查、深入谈话、查阅资料和暗访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重大集体访或越级上访问题、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人和事等进行重点调查。加强对县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