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城关镇下茬解决信访疑难问题。2001年11月,城关镇红二村三组村民黄朝根因房屋买卖及土地、林扒权属问题与原迎丰镇迎兴村村民张协礼发生纠纷。在此期间,镇政府先后14次调解未果,致使其数次到市县两级上访。
据调查,双方在签订的契约中,该黄将自己土地、林扒作为主要条件一并卖给张某某所有。根据《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林扒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私人不得随意买卖。由于当时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错误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给张某某,因此,该黄按照规定要求收回。而张某认为该黄已将房屋及土地、林扒一并转让给自己,理应归其所有。为此,双方争执不下,从而导致矛盾纠纷的发生。
今年,乡镇党委换届以后,镇党委高度重视群众信访问题,将全镇重点信访案件纳入主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分析,重点排查。对黄朝根多年缠访问题,及时成立了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专案调查小组。汇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村、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通过实地踏勘和采取个别谈话、集中协商、现场调解等方法,查清了事实,纠正了错误发证行为,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使信访老案终于得到彻底解决,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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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