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龙深入扶风县、凤翔县、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等县区对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黄龙强调,要高度重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取得新的成效。
黄龙与县区委、纪委负责人和乡镇干部就深入推进防线建设进行了座谈。黄龙指出,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在我市全面开展两年多来,以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为支撑的警示训诫防线基本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形成,运行机制也比较健全,并且取得了显著效果,对教育、保护、挽救干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勤政建设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我市的这项工作也得到省上的充分肯定。当前,要在如何深入、如何创新上下功夫,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黄龙强调,要进一步深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五个方面:一是在认识上要再提高。深化防线建设,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把这项工作融于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促进改革、加快发展的有力举措,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只有认识提高了,才能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在机制上要再完善。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关键在党委,责任在纪委,落实主要靠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融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的政治责任。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本着教育、关心和爱护的目的,及时实施警示训诫,做到“管事”与“管人”的有机统一。在检查考核责任制的同时,要检查考核警示训诫防线建设情况,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推动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在方式方法上要再探索。要把警示训诫防线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源头治理、纠风以及廉洁自律、述职述廉、责任制考核等各项工作之中,充分运用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各种方法和手段,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扩大警示训诫效果。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要结合工作实际,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更加有效且便于操作的方式方法。在程序上该简化的要简化,该规范的要规范。四是在工作合力上要再增强。要建立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信访和政法机关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总结交流警示训诫工作,互通信息,分析研究影响全市警示训诫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根据警示训诫实施情况,掌握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苗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发挥各方面的优势,整合工作力量。五是在领域上要再拓展。要注意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作用,既要把警示训诫工作运用到廉政工作中,又要运用到勤政建设中去,促进机关行行政效能建设。在警示训诫对象范围上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注重扩大教育监督面。要紧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警示训诫防线建设,最大限度的教育、保护、挽救干部,最大限度的调动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文章来源:(宝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