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村务审批程序,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各乡镇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支出实行财务会议审定和“一支笔”审批制度;村组实行财务会签制,村委会主任、组长不得直接报支财务,财务支出必须接受村党支部、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的监督,防止胡支乱花现象。财务中心坚持每季度向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汇报一次财务管理情况,接受监督。二是继续推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实行日清日结制,每季度最少在镇、村、组三级公开栏公开一次,每半年召开群众大会通报财务管理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防止“小金库”、“账外账”和集体资金“体外循环”。三是加强票据管理,减少非生产性支出制度。财务支出必须使用正规发票,并附说明。取消村组招待费,严格控制村组办公费。四是建立财务审查制度。村组扩大生产建设和公益事业财务项目支出,须经村民议事会议和村民理财小组研究制定方案,500O元以上项目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井报乡镇政府审查后方可实施。五是实行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招(议)标制度。村组5000元以上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议)标,10万元以上项目一律报县招(议)标办招(议)标,乡镇纪委实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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