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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宏:领导干部必须廉洁自律、清廉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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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宝鸡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宏在市政府全体会议上强调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廉洁自律、清廉为官,再次向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廉洁从政的警钟。

  一是要始终不渝的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为官之道。为民、务实、清廉是为官之本,是老百姓的殷切期望,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经得住金钱、物欲和人情的考验,扎实干事,清白做人。否则,就对不起党的信任,无法心安理得地拿老百姓供养的那份俸禄。

  二是要深刻汲取个别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惨痛教训。要深刻汲取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沉痛教训,在廉政问题上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既能干事更不出事。工作中要敢于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即使出了问题,组织和群众都会谅解,但廉政上出了问题,必须自己负责,在这个问题上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

  三是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抓廉政建设的职责,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还要管好本系统和本单位。各县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系统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带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努力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

  四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政府廉政建设的重点,经过前一个时期的扎实工作,全市专项工作已初显成效。下一步,各县区、各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增添措施,将这项工作做的更深入、更扎实,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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