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针对工程招标投标中容易出现违规问题的环节,建立健全投标资料预审、招标投标市场廉洁准入审查、招标项目向监察部门备案、聘请专家进行“工程量清单”评标、开标区与评标区分离、评标区关闭手机、合理低价中标等管理新模式,同时由监察、审计、检察、财政、发展计划等部门现场对投标、开标、评标、定标进行全程监督,有效地控制了影响公平招标的人为因素,保证了“阳光招标”。2005年以来,全县办理招标22项,中标3576.8万元,节约国有资金178万元。
文章来源:(凤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