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强县开展了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工作。该县扭住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述廉巡察工作,全面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述廉巡察制度,创新了思路,真正发挥述廉制度在党内监督的实效。
述前巡察有的放矢。述前巡察中不仅围绕述廉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各个层面的代表200余人进行了单独谈话,听取了他们对述廉对象廉洁从政情况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对述廉单位近三年的“三公经费”进行详查细核,严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严禁烟酒及在“廉政灶”接待情况,重点核查“廉政灶”执行情况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落实情况,使述廉巡察瞄准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做到有的放矢。
现场述廉直面问题。该县要求述廉单位的负责人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清单式”述廉。述廉者根据自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的情况、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廉政灶”推行情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情况、个人廉洁自律及近三年来“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述廉单位的负责人分别给县纪委常委会提交书面述廉报告,县纪委根据巡察组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指出报告中应谈而未谈的问题或谈得不细的问题,让述廉者自己反复修改,经纪委常委会审核通过方可过关。现场述廉重点结合巡察的相关内容,巡察组述前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民意调查、个别谈话、走访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的意见,现场述廉不述成绩,重点面对问题及整改方向。
当众质询一针见血。该县述廉现场质询扭住问题,深挖根源,直指要害,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质询结合当前国家政策倾向,关注敏感问题,侧重于大家关注话题。如:你作为镇党委书记,请你就如何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规定和带头遵守财经纪律等相关制度作出回答;作为镇长你将如何压缩三公经费开支、规范现金管理;今后你作为局长将如何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接待费开支等。纪委委员、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
责任追究刨根问底。该县纪委根据述廉通报的情况,督导整改做到了实中求“细”,好中求“优”,精益求“精”。对今年6个述廉单位9名领导,在巡察中存在的问题,立即下发了督导整改通知单,建立了问题整改台帐,对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登记销号,对整改不力的,实行跟踪督查,责令重新整改。对严重违纪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个人违纪违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