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强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坚持政治巡察,聚焦从严治党,做到“五个到位”,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领导重视到位。县委成立宁强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办,具体负责巡察日常工作。县委常委会先后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落实巡察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制定《中共宁强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县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临现场、亲自过问巡察工作,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人员编制到位。县委决定,成立中共宁强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称宁强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正科级建制,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正科级、副科级巡察专员各1名,落实行政编制7名,县内调剂事业编制3人,内设综合股和巡察股两个股。
经费投入到位。为保障县委巡察办工作正常运转,县政府拨付巡察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必备的办公室维修、办公设备购置、巡察工作开展、人员培训等。
巡察工作到位。7月14日和9月22日,县委先后召开了2次巡察工作动员会,启动了首轮和第二轮巡察工作。印发了《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组建9个巡察组,抽调威信高、能力强、敢担当的9名科级领导担任组长,选拔业务精、敢碰硬、经验丰富的41名同志组成巡察组,对高寨子街道办、县人社局、民政局等9个党委(党组)开展巡察。目前,首轮巡察基本结束,第二轮巡察工作正在稳妥有序推进。
办公场所到位。县委领导亲自协调落实巡察办办公场所,在县武装部二楼落实房屋7间。9月底前,房屋维修、粉刷全面结束,办公桌椅、空调、电脑等必要办公设施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办公室门牌、制度等规范整齐划一,巡察办正式挂牌成立,并正常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