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巡视办下发了《2017年以来全省市县巡察工作情况统计分析》的通知,指出了西安市及各区县在落实巡察主体责任、推进巡察全覆盖、提高巡察质量和完善整改监督机制等4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西安市委巡察办第一时间将《统计分析》报送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针对《统计分析》指出的问题,结合西安巡察工作实际,提出了抓好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夯实责任,传导压力,12月4日,西安市委巡察办召开全市巡察办主任会议,对标《统计分析》7项指标,对我市各区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就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统计分析》中通报的问题共性原因主要有巡察干部能力素质不足,整改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制度建设先行先试不够,工作精细化程度不高,数据统计报送把关不严等。各区县要对照通报指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短板弱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推动工作落实。
会议要求,一要集中分析研究,扎实抓好通报问题整改。各区县要主动认领通报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逐项研究,查找原因,明确责任,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二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覆盖任务高质量完成。各区县要建立健全周统计、月报告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统筹安排,有力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截至目前,13个区县全覆盖平均率为87.8%,低于平均覆盖率的3个区县,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加快工作进度,按期完成全覆盖任务。三要提高对村(社区)延伸巡察质量。各区县要制定对村延伸巡察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突出巡察重点,确保巡深查透。对问题多、风险大的村(社区)开展专项巡察,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打好“组合拳”,在发现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四要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各区县要对照市委巡察办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及时编发《巡察工作手册》《整改工作手册》,对巡察六大环节工作进行细化完善,提出具体要求、作出标准规范。在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群众评判巡察整改成效机制等方面主动作为,大胆实践。注重干部交流和业务培训,适时组织对巡察办和巡察组干部进行全员培训。五要推动区县落实巡察主体责任,形成巡察监督整体合力。各区县要建立完善巡察主体责任清单,加强与纪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将巡察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指标体系和党委书记述职述廉内容。加强向党委工作汇报,提请区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情况,研究巡察工作重大事项。明年适时召开区县巡察工作会议,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总结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对今后一段时期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的政治责任感,正视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弥补短板,高质量推进全市巡察工作。后期,市委巡察办将派出现场指导督导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蹲点调研、检查指导等方式,了解区县情况,指导规范工作,推动解决问题。
市委巡察办主要领导,各区县委巡察办主任,西咸新区和高新区党工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市委巡察办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西安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