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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采取十条措施确保困难群众过好“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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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捐助活动。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干部群众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捐款捐物,帮助解决过冬和基本生活问题。捐赠款物于12月底前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二是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冬令期间的基本生活。省上下拨3500万元受灾群众冬令生活救济款,12月底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三是切实安排好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省上下拨350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春节前将下半年低保金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四是做好农村特困受灾群众“双节”期间生活救济。省上安排1000万元自然灾害救济金,作为农村特困受灾群众“双节”期间的生活补助,确保农村特困受灾群众吃上饺子、吃上肉,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五是为城市低保对象增发1个月低保金。按照当前的补差标准,2007年1月份给每个城市低保对象增发1个月的低保金,必须在春节前发放到每户低保对象手中。六是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新标准。省上安排5000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对所有农村“五保户”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的标准落实新的供养待遇。七是继续落实城市低保家庭的冬季取暖补贴。今年冬季继续对34.2万城市低保家庭每户发放200元取暖补贴。八是加快受灾群众倒危房重建进度。春节前力争全部完成受灾群众倒房重建任务。不能按时完成重建任务的,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每户至少有1间保暖用房。九是妥善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省上下拨4000万元资金,用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问题。十是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双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省上要求严格执行政策,尽快把各项救济款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查违规截留、挤占和挪用救济款物的行为,解决好受灾户和特困户的生产生活问题。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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