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政府召开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督察工作汇报会。会议针对全省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确定今年5月1日前全面清理政府剩余拖欠,10月1日前全面清理社会剩余拖欠。要求各级政府统筹安排本级财政用于工程建设的各项资金,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理拖欠;对于省直各厅局、省属企业拖欠,按照“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由各拖欠单位自筹资金确保按时偿还;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尽快核定欠款数额,制订还款计划进行清理;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以通过资产变现筹措还款资金;对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投资或控股项目,相关部门应引导双方通过市场中介机构核定欠款数额,制订还款计划,不能达成一致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建立起防范拖欠的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审批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工程担保制度,坚决杜绝政府投资项目要求或变相要求承包企业带资承包、垫资施工的现象,从源头上遏制政府拖欠。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