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违规受撤职以上处分者5年内不得任国企领导,
?造成国资重大损失或被判刑者终身不得任国企领导
???? 近日召开的全省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我省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了进一步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完善的我省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实施办法(试行)共有七大项内容,涉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应该注意的方方面面。其中明确提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在“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不得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不得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挥霍浪费”等方面应做到35个“不准”;必须严格遵循监管、报告、自查、考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21项制度,廉洁从业。凡违反规定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实施办法(试行)同时还明确了各级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该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企业实施这若干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各级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以及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该实施办法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以省农电局原局长王文学的堕落轨迹为主线的警示教育片——《触网的代价》在座谈会上同时试播,参加全省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座谈会的我省省属企业和中央驻陕企业的领导、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共200多人成为首批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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