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老汇app登录官网

陕西省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实施办法
打印



  近日,陕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监察厅、国资委联合发出通知,施行《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确保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经营、廉洁从业。

  一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忠实维护国家、出资人及企业利益,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应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厂务公开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不得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应规范职务消费,不得奢侈浪费,恶意耗费企业资财。

  二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建立和逐步建立以下七项制度: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日常监管及考核制度;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企业对外投资、产权交易、融资和担保监管制度;领导人员收入分配、薪酬管理制度;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抵押制度;任职和公务回避制度;经济赔偿制度。

  三是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同时修订完善以下制度:企业“三重一大”为主要内容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任前公示制度;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警示训诫防线三项制度。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并实行报告、自查、年终考核制度。

  国有企业领导每年在述职述廉会上报告执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情况,每半年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兼任职务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及有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其他情况。国有企业党委对企业领导廉洁从业情况每年自查一次,自查情况书面报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对国有企业领导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领导人员经营业绩或收入挂钩,作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归入领导个人廉政档案。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未按规定要求在企业贯彻落实《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文章来源:(综合处)


上一条: 陕西省长陈德铭对做好舆论监督工作提出新要求
下一条: 关于春运期间严防公路“三乱”反弹的紧急通知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sitemap、网站地图